#英文的環境是可以自己創造的,也必須是自己創造的
我在二十歲初期,無論是在YMCA或世貿中心裡面的貿易公司上班,英文都是我每天必須面對的課題。我並非一開始就會英文,事實上,沒有補過英文、又是高職跟專科體系出身,我一直到從崇右企專畢業時,根本就不會講英文。 我只是受夠自己每天需要寫英文信或講英文的時候所需要面對的痛苦而己。 老闆叫我寫信給客戶,交待我跟客戶催東西、拖東西⋯ 每一句英文我都是要搞很久,而當年根本就沒有Google,只有無敵CD字典跟一大堆以前人寫的(錯誤)email可以抄。 要擺爛當然也是可以,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是一個選擇,但我實在很不喜歡無法表達自己的感覺。 所以我開始想辦法自己學英文。 我先從高職(被迫)購買的空英跟大家說英語雜誌開始讀,但說真的每次打開雜誌我就很想睡,誰在乎什麼絲路之旅或林肯的童年。 *註:但這個現象後來改變了,隨著我口語英文能力的提升,我也開始對知識產生了興趣,也會願意閱讀絲路之旅了😝 當時我發現若我背的單字跟生活不相干,基本上就是背不起來。不要說隔天還會認得它,是兩分鐘後就忘了它是誰。 我開始專注於雜誌上那些「對話」形式的英文,我會中英對照的背我喜歡的句子,同時我也發現家裡的電視頻道開始有英文的節目(當年可是要裝大耳朵跟小耳朵衞星,後來才有有線電視)。我會學著電視上的洋人講話,背一些常見的句型。 漸漸的,我跟外國同事的溝通越來越順暢;在世貿上班時,各種國籍的外國人推門進來問我公司能不能做出他們手上拿著的胸針或髮夾的時候,我已經可以獨自應付了。 #成就感在學習的過程是很重要的助燃劑 因為工作上會用到的英文已經上手了,我開始有心思去發展其他面向的英文了。 當年我很喜歡英式/美式搖滾,也很喜歡歐陸的電子音樂,我開始會一個人從基隆去愛國東路金山南路口的老Vibe聽音樂,認識了很多同好,外國人居多,但也有2003年同年去英國留學、多年後又約去尼泊爾爬安娜普娜山的台灣女生朋友。 事情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我開始週末都會在講英文的環境度過,有時整整48小時,我會泡在紐西蘭朋友的家,或是跟他們騎機車到處去玩。墾丁的Spring Scream我至少跟外國朋友去了五次以上。每一次去都是一上遊覽車就是講英文,一直到四天後回基隆才感覺回到中文的世界。 我可以理解很多學生說剛到國外留學,一天那麼長的時間使用英文,回家都要腦死了是什麼感覺,但我可是在玩樂而不是在讀碩士,學英文我當然不會有痛苦的感受。後來我去英國留學時,適應期很短就是了,唯一的差別就是學術英文的部份,但一般生活喇賽我反而很輕鬆。 這篇文章沒有要討論學術英文的領域(我可以連載就是了,噢我的老天,用英文來讀碩士又是另一個層次了),但光在口語上得以駕馭英文,的確是花上了我一萬個小時。 這一萬小時的努力與學習方式,說也好玩,在我後來的留學人生,都在 #英語教學研究所 的 #第二語言習得(SLA)理論中得到認證,那就是學習一個語言要從聽跟說開始、跟讀法(shadowing)絕對是讓口說流利的關鍵(不過我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當年的台灣哪有這些英語教學專有名詞呢),再加上一個近年很流行的 #成長思維(growth mindset),也就是我認為 #學習不在於天賦,而在於努力,我的經驗證明了:
相信宿命論有時只是個不用努力的藉口罷了。 (當然,如果你不喜歡音樂,還是可以有其他興趣的機會去創造英文的環境,我也認識一些愛登山、跑馬拉松、搞三鐵的外國人,就是看看你喜歡什麼,然後去參加那些活動。所以又回到大哉問:你到底喜歡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