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 bombing: Parents of youngest victim oppose execution 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受害者家屬要求不要判犯人死刑 我對死刑的態度一直沒有辦法確定,雖然認同廢死倡導者們說的「政府不應該有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利」,也認同有疑慮的刑案不應倉促判死(江國慶、鄭性澤都是例子),但我還沒有學會原諒像鄭捷這種人,或是殺了小燈泡的殺人犯。我還沒有這樣的肚量,我目前的想法是還是無法讓這種人免死。或許有一天台灣社會更成熟了,我想我可能會贊成廢死,但目前我實在認為台灣各方面都還沒有準備好。 偶爾我會跟歐洲人有機會談論死刑,很多時候他們都會表達希望廢死的立場,但我總是對他們曉以大義,畢竟歐洲人以前也是會燒女巫的,歐洲是因為他們比我們發達,人民的知識水平都有到達一個成熟度,社會建設硬體軟體都比開發中國家強幾倍,最重要的是,他們稅負很高,我覺得他們的政府比較有經費可以花在受刑人教育,甚至終生監禁的犯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顧(之前不是有個殺人魔在獄中還念了大學)。
台灣在各方面都沒有已開發國家成熟,最重要的是土地面積寸土寸金,若歐洲人不介意,我很希望他們可以接收我們的死刑犯,讓他們可以在寬廣的牢房裹度過餘生。 總之,我也希望最後有一天,全世界都可以廢死。但,我真的覺得,台灣還沒有準備好。 今天讀到這篇新聞,發現2014年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受害者家屬居然要求撤回對Tsarnaev這名犯人宣判的死刑,好奇趨使下,讀了這篇新聞,原本以為他們是宗教背景神愛世人的處世哲學,但讀了發現並不是: The Richards said an execution sentence "could bring years of appeals and prolong reliving the most painful day of our lives." 我看了以後恍然大悟,原來,他們要的只是一個closure,他們要的是停止再看到這個犯人不斷再上訴,不想再延長痛苦的時間。我們來看看closure的字典定義: [uncountable] the feeling that a difficult or an unpleasant experience has come to an end or been dealt with in an acceptable way 這倒是教會了我一個新的想法。的確,許多犯人都會不甘被判死(不管罪證是不是確切)而不斷上訴(appeal),而上訴的過程只是不斷增加被害人家屬的痛苦,如果想快速走出傷痛,可能就還是快判個終身刑期確定後就快執行了。想到電視新聞上許多刑案被害人家屬在記者麥克風前聲淚俱下的哭訴判決沒有天理,突然理解有時要走出傷痛,let go是最好的做法,那我想,這樣我有點可以接受廢死了。 |